2014年1月蘭州市頒布《蘭州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》,至今這部號稱“史上最嚴厲”的控煙《條例》已經實施三年有余,蘭州市的控煙成效如何,相信社會公眾心中都有一個清晰的認識。確實,公共場所吸煙的情況已經大為減少,公眾禁煙意識普遍提高。但在餐飲、網吧和賓館等場所,控煙成效并不顯著,辦公場所室內吸煙率還有所上升,蘭州市創(chuàng)建“無煙城市”仍然任重道遠。
想把控煙工作做好,不僅需要史上最嚴控煙令,更需要史上最強的執(zhí)行力。沒有好的執(zhí)行力,再好的控煙令最終將淪為一紙空文。但對管理部門而言,強調執(zhí)行力,并非只是一味的依靠“嚴刑峻法”,而是要在不斷強化監(jiān)管的基礎上,大力提高公眾的禁煙意識,從外力強制的控煙轉化為吸煙者自發(fā)的自覺控煙。
對管理部門來說,強化監(jiān)管確實對控煙工作來說很重要,這是控煙能否取得成效的基礎性工作。不管是采取人海戰(zhàn)術,還是加大高科技手段的應用,都是強化控煙措施的可選之策。加大處罰力度,尤其是加大具有監(jiān)管責任的一些經營場所,也是提高控煙效果的必須方式。但與此同時,我們還需加大力度對煙民進行教育,提高他們的素質。這些教育最終目的是提高他們的責任意識。
目前有關控煙的教育和宣傳大部分集中在吸煙有害健康,而對于二手煙的危害宣傳還不夠,很多煙民對吸煙造成的公共危害認識有限,缺乏尊重他人健康的意識,這的確是當前公眾控煙意識不足的重要原因。
實際上,我們出臺“史上最嚴厲”的控煙《條例》,并非是要“消滅”煙民。因為這個目的在可預見的時期內是無法實現的。我們強化控煙《條例》的執(zhí)行力,這無非是要樹立一個底線:允許你吸煙,但是請尊重不吸煙者的權利。換句話說,就是要為數億煙民樹立了一個道德準則:吸煙可以,但請遵守“煙德”。以這樣的出發(fā)點來推進控煙工作,阻力自然會減輕很多,因為控煙并不是強迫煙民戒煙,或者對他們的吸煙行為做道德評判,而是讓他們遵守規(guī)定,不要侵害別人的健康。事實上,鼓勵做一個有“煙德”的煙民,才是當下控煙最值得探討的策略。